韩非子_六反译文

查阅典籍:《韩非子》——「韩非子·六反」原文

  害怕死亡,逃避危难,本是投降败逃的人,世俗却称誉他们是珍惜生命的雅士。学做神仙,设立方术,本是违反法治的人,世俗却称誉他们是大有学问的文士。游手好闲,给养丰厚,本是社会的寄生虫;世俗却称誉他们是有能耐的人。歪理诡辩,玩弄智巧,本是虚伪巧诈的人,世俗却称誉他们是辩士智士。行侠舞剑,喜斗好杀,本是凶暴而冒险的人,世俗却称誉他们是刚强威武的勇士。包庇大盗,隐藏坏人,本是该判死刑的人,世俗却称誉他们是仗义舍身的名士。这六种人,是社会舆论所赞美的。奔赴国难,献身君主,本是舍生取义的人,世俗却贬斥他们是失多得少的人。见闻很少,服从命令,本是保全法令的人,世俗却贬斥他们是浅薄愚昧的人。尽心耕作,自食其力,本是创造财富的人,世俗却贬斥他们是没有才能的人。品德优异,单纯朴实,本是正派善良的人,世俗却贬斥他们是蠢笨呆板的人。重视命令,谨慎办事,本是尊重君主的人,世俗却贬斥他们是胆小伯事的人。打击贼人,止住奸人,本是提醒君主的人,世俗却贬斥他们是奉承讨好的人。这六种人,是社会舆论所诋毁的。奸诈虚伪而无益于国家的六种人,社会上是那样地赞美他们;努力耕战而有益于国家的六种人,社会上却这样地诋毁他们:这就叫做六反。平民从私利出发称赞前六种人,当代的君主听到虚名而尊重这些人,而得到尊重的,一定会得到好处。百姓从私害出发话毁后六种人,当代的君主受世俗蒙蔽而鄙视他们,而受到鄙视的,一定会受到迫害。结果声誉和赏赐归于私下干坏事、应当判罪的人,而诋毁和迫害却给了为国家做好事、应当奖赏的人。这样还想求得国家的富强,是不可能的事。

  古代有句谚语说:“执政好比洗头一样,即使会有一些头发掉落,仍是必须洗头的。”看重掉头发的损耗而忘记促使头发生长的好处,是不懂得权衡利弊的人。针刺痈疮是痛的,吃药是苦的;因为苦痛的缘故就不刺痈和吃药,就救不了命,治不了病。现在君臣相交,没有父子间的恩泽,却想用施行仁义去控制臣下,那么君臣之间的交往必定会出现裂痕。况且父母对于子女,生了男孩就互相祝贺,生了女孩就把她杀了。子女都出自父母的怀抱,然而是男孩就受到祝贺,是女孩就杀了的原因,是考虑到今后的利益,从长远利益打算的。所以父母对于子女,尚且用计算利弊相对待,何况是对于没有父子间恩泽的人呢?现在学者游说君主,都要君主抛弃求利的打算,而采用相爱的原则,这是要求君主有超过父母对于子女的亲情,也就属于不善于谈论恩泽问题的谎言和欺诈了,所以明君是不接受的。圣人治理国家,一是能详细地考察法律禁令,法律禁令彰明了,官府事务就会得到妥善治理;二是能坚决地实行赏罚,赏罚不出偏差,民众就会听从使唤。民众听从使唤,官府事务得到妥善处理,国家就富强;国家富强,兵力就强盛。结果,统一天下的大业也就随之完成了。统一天下,是君主最大的利益。君主怀着统一天下的目的来治理国家,所以他根据能力任用官员,实行赏罚没有私心。要让士人民众明白,为国家尽力拼死,功劳就可建立,爵禄就可获得;获得爵禄,富贵的事业就完成了。富贵是臣子最大的利益。臣子怀着取得富贵的目的来办事,所以他们会冒着生命危险力、事,竭尽全力。死而无怨。这叫做君主不讲仁爱,臣下不讲忠心,就可以因此统一天下了。

  奸人在一定能被察觉的情况下,才会戒惧;在一定要受惩罚的情况下,才不敢再犯。在不能被察觉的情况下,他就会放肆;在不会受惩罚的情况下,他就要横行。把廉价的东西放在冷僻之处,即使是曾参、史{鱼酋}这样有修养的人也有偷窃的嫌疑;把百金放置在闹市中,即使出名的盗贼也不敢取走。不被察觉,曾参、史绍就可能在暗处于坏事;一定察觉;大盗就不敢在闹市上取走放置的百金。所以明君治理国家,多设耳目,重罚罪犯,使民众由于法令而受到约束,不靠廉洁的品德而停止作恶。母亲爱护子女要倍于父亲,然而父亲严令子女的效果更十倍于母亲;官吏对于民众没有爱心,然而对于民众发号施令,其效果更要万倍于父亲。母亲过分宠爱子女,命令就行不通;官吏运用刑罚的威严,命令就能让人服从。采用威严的略好,还是仁爱的策略好,由此也就可以决断了。况且父母寄希望于子女的,行动上是想让他们安全有利,做人上是想他们不去犯罪。君主对于民众,危难时就要他们拼死作战,安定时就要他们尽力耕作。父母怀着深厚的爱,把子女安排在安全有利的环境中,但子女却不听父母的话;君主在不用爱与利的条件下要求民众为自己出死力,命令却能行得通。明君懂得这些,所以不培养仁爱之心而加强威严之势。所以母亲对子女厚爱,子女多数不好,是因为宠爱的结果;父亲不偏爱,常用体罚,子女多数,很好,是因为严厉的结果。

  现在普通人家治理产业,用忍受饥寒来相互勉励,用吃苦耐劳来相互督促,即使遭到战争的灾难,荒年的祸患,仍然能吃饱穿暖的,一定是这种人家;用吃好穿好来相互爱怜,用安逸享乐来相互照顾,遇到灾荒年月,卖妻卖儿的,一定是这种人家。所以把法作为治国原则,虽在开始时艰苦,日后定得长远益处;把仁作为治国原则,虽有一时的快乐,日后必定困苦交迫。圣人权衡法和仁的轻重,选择利益最大的一方,所以用法来相互强制,而抛弃仁人的相互怜爱。学者的话都说要减轻刑罚,这是乱国亡身的方法。大凡赏罚坚决,是为了鼓励立功和禁止犯罪。赏赐优厚,想要的东西就会迅速得到;刑罚重,厌恶的东西就能很快禁止。要想得到利益的人必然厌恶祸害,祸害是和利益相反的东西。违反自己的欲望,怎能不厌恶呢?要想治理好国家的人必然厌恶动乱,动乱是安定的反面。因此迫切希望治理好国家的人,赏赐一定优厚;非常厌恶动乱的人,刑罚一定很重。现在主张轻刑的人,不太厌恶动乱,也不太想治理好国家。这种人不但不懂策略,也不懂道理。因此判断一个人贤与不贤、笨与智的方法,在于他对赏罚轻重的看法。况且重刑,不单是为的惩罚人。明君的法度是供人度量行为的准则。惩治大盗,不只是惩治大盗本身;如果只是惩治大盗本身,那不过是惩治了一个死囚。对小偷用刑,不只是惩治小偷本身;如果只是惩治小偷本身,那不过是惩治了一个苦役犯。所以说:严惩一个坏人的罪行来禁止境内的奸邪,这才是惩治的目的。受到重罚的是盗贼,因而害怕犯罪的是良民。想治理好国家的人对重刑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呢!至于优厚的赏赐,不只是奖赏功劳,还可以勉励全国民众。受到赏赐的乐于得利,未得赏赐的羡慕受赏者的功业。这是酬劳一个人的功业而勉励了国内民众。想治理好国家的人对厚赏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呢!现在不懂治国的人都说:“重刑会伤害民众,如果轻刑已能制止奸邪了,何苦定要实行重刑呢?”这是不懂得治理国家的言论。用重刑能制止的,用轻刑未必能制止;用轻刑能制止的,用重刑一定能制止。因此君主设置重刑的条件下,奸邪全能得到制止;奸邪全能得到制止,这怎么会伤害民众呢?所谓重刑,是要使奸人得到的利益小,而君主给予的惩罚重。人们不想因小利而蒙受大罪,所以奸邪必被制止。所谓轻刑,是要使奸人得到的利益大,而君主给予的惩罚轻。人们向往大利而不怕犯罪,所以奸邪制止不了。所以先圣有句谚语说:“人不会被高山绊倒,却会被小土堆绊倒。”山大,所以人们会小心遵循;土堆小,所以人们粗心大意。要是实行轻刑,民众一定忽视它。民众犯了罪而不处罚,等于驱使国人犯罪而抛弃他们;让人犯了罪再加以惩罚,等于给民众设置了陷阱。因此,轻刑正如会使民众不经意而摔跤的小土堆。因而把轻刑作为治理民众的原则,不是导致国家混乱,就是为民众设置陷阱,这才叫伤害民众啊!

  现在的学者都称引典籍中歌功颂德的话,而不考察当代的实际情况,说什么:“君主不爱民众,赋税总是很重,于是民众因用度不足而怨恨君主,所以导致天下大乱。”这是认为使百姓财用富足并施加仁受,即使减轻刑罚,国家也可以治理好。这话就不对了。大凡受到严惩的人,本来就是在财用富足后才犯罪的;即使财用富足后君主加以厚爱,并进而使用轻刑,还是会走向混乱的。母亲溺爱子女,提供的财货足够他们花用了;财货足够花用,他们就会滥用;一旦滥用,就会挥霍无度,溺爱子女,就不能坚决加以约束;不能坚决加以约束,就会使他们骄横放纵。挥霍无度,家境就会贫困;骄横放纵,行为就会暴虐。这就是财用富足并加以厚爱、使用轻刑造成的祸患。大凡人的本性,财用富足了,就会懒于劳作;君主软弱了,就会放肆地干坏事。财用富足还努力劳作的,只有古代的神农;君主治国手段软弱而自己行为保持美好的,只有曾参、史{鱼酋}。民众比不上神农、曾参、史绍是很清楚的。老子有话说:“知道满足就不会受到耻辱,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有危险。”因为危险和耻辱的缘故,在满足之后不再要求什么的人,只有老子。现在认为使民众富足就可以治理好国家,这是把民众都看作老子了。所以夏桀贵为天子而不满足于自己的尊贵,富有四海而不满足于自己的财宝。做君主的纵然使民众富足,但不能使他们富足得像天子一样,而夏桀也未必以天子为满足;那么纵然使民众富足,又怎么能用来作为治国的原则呢?所以,明君治理国家,顺应时务来获得财物,确定赋税来调节贫富;厚赏爵禄使人们竭尽才能,加重刑罚来禁止奸邪;使民众依靠出力得到富裕,依靠功业获得尊贵。因犯罪受到惩罚,因立功获得奖赏,而不考虑仁慈恩惠的赏赐,这是通往帝王大业的政治措施。

  人都睡着了,就不知道谁是瞎子;都不说话,就不知道谁是哑巴。睡醒后让他们看东西,提问题让他们来回答,那么哑巴、瞎子就原形毕露了。不听他言语,没有本领的人就不能发现;不让他任职,没有德才的人就不能发现。听他说话而责求他有相应行动,让他任职而责求他能把事办成,那么没有本领、德才不好的人就原形毕露了。要想得到大力士,却光凭自己介绍,普通人和乌获就无法加以区别。把巨鼎大案交给他们举,是疲弱还是勇健就表现出来了。所以官职是试验人们才能的巨鼎大案,让他们办事,是愚蠢还是聪明就区别出来了。所以没有本领的人从君主不检查自己言论中取利,德才不好的人从君主不任用自己办事中取利。君主不检查他的言论,他就自吹善辩;君主不任用他办事,他就自命高明。当代君主迷惑于他的善辩,轻易相信他的高明,从而尊重他们;这是不等看东西就断定他眼明,不等说话就判定他口才好,这样,哑巴和瞎子就无从得知了。明君听取言论一定要责求实用,观察行为一定要责求功效,这样,虚伪陈腐的学说就没有人再谈了,虚妄自大的行为就掩饰不住了。

  畏死远难,降北之民也,而世尊之曰“贵生之士”。学道立方,离法之民也,而世尊之曰“文学之士”游居厚养,牟食之民也,而世尊之曰“有能之士”。语曲牟知,伪诈之民也。而世尊之曰“辩智之士”。行剑攻杀,暴憿之民也,而世尊之曰“磏勇之士”。活贼匿奸,当死之民也,而世尊之曰“任誉之士”。此六民者,世之所誉也。赴险殉诚,死节之民,而世少之曰“失计之民”也。寡闻从令,全法之民也,而世少之曰“朴陋之民”也。力作而食,生利之民也,而世少之曰“寡能之民”也,嘉厚纯粹,整谷之民也,而世少之曰“愚戆之民”也。重命畏事,尊上之民也,而世少之曰“怯慑之民”也。挫贼遏奸,明上之民也,而世少之曰“謟谗之民”也。此六民者,世之所毁也。奸伪无益之民六,而世誉之如彼;耕战有益之民六,而世毁之如此:此之谓“六反”。布衣循私利而誉之,世主听虚声而礼之,礼之所在,利必加焉。百姓循私害而訾之,世主壅于俗而贱之,贱之所在,害必加焉。故名赏在乎私恶当罪之民,而毁害在乎公善宜赏之士,索国之富强,不可得也。

  古者有谚曰:“为政犹沐也,虽有弃发,必为之。”爱弃发之费而忘长发之利,不知权者也。夫弹痤者痛,饮药者苦,为苦惫之故不弹痤饮药,则身不活,病不已矣。今上下之接,无子父之泽,而欲以行义禁下,则交必有郄矣。且父母之于子也,产男则相贺,产女则杀之。此俱出父母之怀衽,然男子受贺,女子杀之者,虑其后便,计之长利也。故父母之于子也,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,而况无父子之泽乎?今学者之说人主也,皆去求利之心,出相爱之道,是求人主之过父母之亲也,此不熟于论恩,诈而诬也,故明主不受也。圣人之治也,审于法禁,法禁明著,则官法;必于赏罚,赏罚不阿,则民用。官治则国富,国富则兵强,而霸王之业成矣。霸王者,人主之大利也。人主挟大利以听治,故其任官者当能,其赏罚无私。使士民明焉,尽力致死,则功伐可立而爵禄可致,爵禄致而富贵之业成矣。富贵者,人臣之大利也。人臣挟大利以从事,故其行危至死,其力尽而不望。此谓君不仁,臣不忠,则不可以霸王矣。

  夫奸必知则备,必诛则止;不知则肆,不诛则行。夫陈轻货于幽隐,虽曾、史可疑也;悬百金于市,虽大盗不取也。不知,则曾、史可疑于幽隐;必知,则大盗不取悬金于市。故明主之治国也,众其守而重其罪,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。母之爱子也倍父,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;吏之于民无爱,令之行于民也万父。母积爱而令穷,吏威严而民听从,严爱之策亦可决矣。且父母之所以求于子也,动作则欲其安利也,行身则欲其远罪也。君上之于民也,有难则用其死,安平则尽其力。亲以厚爱关子于安利而不听,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。明主知之,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。故母厚爱处,子多败,推爱也;父薄爱教笞,子多善,用严也。

  今家人之治产也,相忍以饥寒,相强以劳苦,虽犯军旅之难,饥馑之患,温衣美食者,必是家也;相怜以衣食,相惠以佚乐,天饥岁荒,嫁妻卖子者,必是家也。故法之为道,前苦而长利;仁之为道,偷乐而后穷。圣人权其轻重,出其大利,故用法之相忍,而弃仁人之相怜也。学者之言皆曰“轻刑”,此乱亡之术也。凡赏罚之必者,劝禁也。赏厚,则所欲之得也疾;罚重,则所恶之禁也急。夫欲利者必恶害,害者,利之反也。反于所欲,焉得无恶?欲治者必恶乱,乱者,治之反也。是故欲治甚者,其赏必厚矣;其恶乱甚者,其罚必重矣。今取于轻刑者,其恶乱不甚也,其欲治又不甚也。此非特无术也,又乃无行。是故决贤、不肖、愚、知之美,在赏罚之轻重。且夫重刑者,非为罪人也。明主之法,揆也。治贼,非治所揆也;所揆也者,是治死人也。刑盗,非治所刑也;治所刑也者,是治胥靡也。故曰: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,此所以为治也。重罚者,盗贼也;而悼惧者,良民也。欲治者奚疑于重刑名!若夫厚赏者,非独赏功也,又劝一国。受赏者甘利,未赏者慕业,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,欲治者何疑于厚赏!今不知治者皆曰:“重刑伤民,轻刑可以止奸,何必于重哉?”此不察于治者也。夫以重止者,未必以轻止也;以轻止者,必以重止矣。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,奸尽止,则此奚伤于民也?所谓重刑者,奸之所利者细,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。民不以小利加大罪,故奸必止者也。所谓轻刑者,奸之所利者大,上之所加焉者小也。民慕其利而傲其罪,故奸不止也。故先圣有谚曰:“不踬于山,而踬于垤。”山者大,故人顺之;垤微小,故人易之也。今轻刑罚,民必易之。犯而不诛,是驱国而弃之也;犯而诛之,是为民设陷也。是故轻罪者,民之垤也。是以轻罪之为民道也,非乱国也,则设民陷也,此则可谓伤民矣!

  今学者皆道书策之颂语,不察当世之实事,曰:“上不爱民,赋敛常重,则用不足而下恐上,故天下大乱。”此以为足其财用以加爱焉,虽轻刑罚,可以治也。此言不然矣。凡人之取重赏罚,固已足之之后也;虽财用足而后厚爱之,然而轻刑,犹之乱也。夫当家之爱子,财货足用,货财足用则轻用,轻用则侈泰。亲爱之则不忍,不忍则骄恣。侈泰则家贫,骄恣则行暴。此虽财用足而爱厚,轻利之患也。凡人之生也,财用足则隳于用力,上懦则肆于为非。财用足而力作者,神农也;上治懦而行修者,曾、史也,夫民之不及神农、曾、史亦明矣。老聃有言曰:“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”夫以殆辱之故而不求于足之外者,老聃也。今以为足民而可以治,是以民为皆如老聃。故桀贵在天子而不足于尊,富有四海之内而不足于宝。君人者虽足民,不能足使为君天子,而桀未必为天子为足也,则虽足民,何可以为治也?故明主之治国也,适其时事以致财物,论其税赋以均贫富,厚其爵禄以尽贤能,重其刑罚以禁奸邪,使民以力得富,以事致贵,以过受罪,以功致赏,而不念慈惠之赐,此帝王之政也。

  人皆寐,则盲者不知;皆嘿,则喑者不知。觉而使之视,问而使之对,则喑盲者穷矣。不听其言也,则无术者不知;不任其身也,则不肖者不知。听其言而求其当,任其身而责其功,则无术不肖者穷矣。夫欲得力士而听其自言,虽庸人与乌获不可别也;授之以鼎俎,则罢健效矣。故官职者,能士之鼎俎也,任之以事而愚智分矣。故无术者得于不用,不肖者得于不任。言不用而自文以为辩,身不任者而自饰以为高。世主眩其辩、滥其高而尊贵之,是不须视而定明也,不待对而定辩也,喑盲者不得矣。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,观其行必求其功,然则虚旧之学不谈,矜诬之行不饰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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