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唐书·志·卷十一》

  礼乐十一

  声无形而乐有器。古之作乐者,知夫器之必有弊,而声不可以言传,惧夫器失 而声遂亡也,乃多为之法以著之。故始求声者以律,而造律者以黍。自一黍之广, 积而为分、寸;一黍之多,积而为龠、合;一黍之重,积而为铢、两。此造律之本 也。故为之长短之法,而著之于度;为之多少之法,而著之于量;为之轻重之法, 而著之于权衡。是三物者,亦必有时而弊,则又总其法而著之于数。使其分寸、龠 合、铢两皆起于黄钟,然后律、度、量、衡相用为表里,使得律者可以制度、量、 衡,因度、量、衡亦可以制律。不幸而皆亡,则推其法数而制之,用其长短、多少、 轻重以相参考。四者既同,而声必至,声至而后乐可作矣。夫物用于有形而必弊, 声藏于无形而不竭,以有数之法求无形之声,其法具存。无作则已,苟有作者,虽 去圣人于千万岁后,无不得焉。此古之君子知物之终始,而忧世之虑深,其多为之 法而丁宁纤悉,可谓至矣。

  三代既亡,礼乐失其本,至其声器、有司之守,亦以散亡。自汉以来,历代莫 不有乐,作者各因其所学,虽清浊高下时有不同,然不能出于法数。至其所以用于 郊庙、朝廷,以接人神之欢,其金石之响,歌舞之容,则各因其功业治乱之所起, 而本其风俗之所由。

  自汉、魏之乱,晋迁江南,中国遂没于夷狄。至隋灭陈,始得其乐器,稍欲因 而有作,而时君褊迫,不足以堪其事也。是时郑译、牛弘、辛彦之,何妥、蔡子元、 于普明之徒,皆名知乐,相与撰定。依京房六十律。因而六之,为三百六十律,以 当一岁之日,又以一律为七音,音为一调,凡十二律为八十四调,其说甚详。而终 隋之世,所用者黄钟一宫,五夏,二舞、登歌,房中等十四调而已。

  《记》曰:“功成作乐,盖王者未作乐之时,必因其旧而用之。唐兴即用隋乐。 武德九年,始诏太常少卿祖孝孙、协律郎窦璡等定乐。初,隋用黄钟一宫,惟击七 钟,其五钟设而不击,谓之哑钟。唐协律郎张文收乃依古断竹为十二律,高祖命与 孝孙吹调五钟,叩之而应,由是十二钟皆用。孝孙又以十二月旋相为六十声、八十 四调。其法,因五音生二变,因变徵为正徵,因变宫为清宫。七音起黄钟,终南吕, 迭为纲纪。黄钟之律,管长九寸,王于中宫土。半之,四寸五分,与清宫合,五音 之首也。加以二变,循环无间。故一宫、二商、三角、四变徵、五徵、六羽、七变 宫,其声繇浊至清为一均。凡十二宫调,皆正宫也。正宫声之下,无复浊音,故五 音以宫为尊。十二商调,调有下声一,谓宫也。十二角调,调有下声二,宫、商也。 十二徵调,调有下声三,宫、商、角也。十二羽调,调有下声四,宫、商、角、徵 也。十二变徵调,居角音之后,正徵之前。十二变宫调,在羽音之后,清宫之前。 雅乐成调,无出七声,本宫递相用。唯乐章则随律定均,合以笙、磬,节以钟、鼓。 乐既成,奏之。

  太宗谓侍臣曰:“古者圣人沿情以作乐,国之兴衰,未必由此。”御史大夫杜 淹曰:“陈将亡也。有《玉树后庭花》,齐将亡也,有《伴侣曲》,闻者悲泣,所 谓亡国之音哀以思,以是观之,亦乐之所起。”帝曰:夫声之所感,各因人之哀乐。 将亡之政,其民苦,故闻以悲。今《玉树》、《伴侣》之曲尚存,为公奏之,知必 不悲。”尚书右丞魏征进曰:“孔子称:‘乐云乐云,钟鼓云乎哉。’乐在人和, 不在音也。”十一年,张文收复请重正余乐,帝不许,曰:“朕闻人和则乐和,隋 末丧乱,虽改音律而乐不和。若百姓安乐,金石自谐矣。”

  文收既定乐,复铸铜律三百六十、铜斛二、铜秤二、铜瓯十四、称尺一。斛左 右耳与臀皆方,积十而登,以至于斛,与古玉尺、玉斗同。皆藏于太乐署。武后时, 太常卿武延秀以为奇玩,乃献之。及将考中宗庙乐,有司奏请出之,而称尺已亡, 其迹犹存,以常用度量校之,尺当六之五,量、衡皆三之一。至肃宗时,山东人魏 延陵得律一,因中官李辅国献之,云“太常诸乐调皆下,不合黄钟,请悉更制诸钟 磬。”帝以为然,乃悉取太常诸乐器入于禁中,更加磨剡,凡二十五日而成。御三 殿观之,以还太常。然以汉律考之,黄钟乃太簇也,当时议者以为非是。

  其后黄巢之乱,乐工逃散,金奏皆亡。昭宗即位,将谒郊庙,有司不知乐县制 度。太常博士殷盈孙按周法以算数除镈钟轻重高卬,黄钟九寸五分,倍应钟三寸三 分半,凡四十八等。图上口项之量及径衡之围。乃命铸镈钟十二,编钟二百四十。 宰相张浚为脩奉乐县使,求知声者,得处士萧承训等,校石磬,合而击拊之,音遂 谐。

  唐为国而作乐之制尤简,高祖、太宗即用隋乐与孝孙、文收所定而已。其后世 所更者,乐章舞曲。至于昭宗,始得盈孙焉,故其议论罕所发明。若其乐歌庙舞, 用于当世者,可以考也。

  乐县之制,宫县四面,天子用之。若祭祀,则前祀二日,大乐令设县于坛南内 壝之外,北向。东方,西方,磬虡起北,钟虡次之。南方,北方,磬虡起西,钟虡 次之。镈钟十有二,在十二辰之位。树雷鼓于北县之内、道之左右,植建鼓于四隅。 置柷、敔于县内,柷在右,敔在左。设歌钟、歌磬于坛上,南方北向。磬虡在西, 钟虡在东。琴、瑟、筝、筑皆一,当磬虡之次,匏,竹在下。凡天神之类,皆以雷 鼓;地祇之类,皆以灵鼓;人鬼之类,皆以路鼓。其设于庭,则在南,而登歌者在 堂。若朝会,则加钟磬十二虡,设鼓吹十二案于建鼓之外。案设羽葆鼓一,大鼓一, 金錞一,歌、萧、笳皆二。登歌,钟、磬各一虡,节鼓一,歌者四人,琴、瑟、筝、 筑皆一,在堂上;笙、和、箫、篪、埙皆一,在堂下。若皇后享先蚕,则设十二大 磬,以当辰位,而无路鼓。轩县三百,皇太子用之。若释奠于文宣王、武成王,亦 用之。其制,去宫县之南面。判县二面,唐之旧礼,祭风伯、雨师、五岳、四渎用 之。其制,去轩县之北面。皆植建鼓于东北、西北二隅。特县,去判县之西面,或 陈于阶间,有其制而无所用。

  凡横者为簨,植者为虡。虡以县钟磬,皆十有六,周人谓之一堵,而唐隋谓之 一虡。自隋以前,宫县二十虡。及隋平陈,得梁故事用三十六虡,遂用之。唐初因 隋旧,用三十六虡。高宗蓬莱宫成。增用七十二虡。至武后时省之。开元定礼,始 依古著为二十虡。至昭宗时,宰相张浚已修乐县,乃言:旧制,太清宫、南北郊、 社稷及诸殿廷用二十虡,而太庙、含元殿用三十六虡,浚以为非古,而庙廷狭隘, 不能容三十六,乃复用二十虡。而钟虡四,以当甲丙庚壬,磬虡四,以当乙丁辛癸, 与《开元礼》异,而不知其改制之时,或说以钟磬应阴阳之位,此《礼经》所不著。

  凡乐八音,自汉以来,惟金以钟定律吕,故其制度最详,其余七者,史官不记。 至唐,独宫县与登歌、鼓吹十二案乐器有数,其余皆略而不著,而其物名具在。八 音:一曰金,为镈钟,为编钟,为歌钟,为錞,为铙,为镯,为鐸。二曰石,为大 磬,为编磬,为歌磬。三曰土,为壎,为緌,緌,大壎也。四曰革,为雷鼓,为灵 鼓,为路鼓,皆有鼗;为建鼓,为鼗鼓,为县鼓,为节鼓,为拊,为相。五曰丝, 为琴,为瑟,为颂瑟,颂瑟,筝也;为阮咸,为筑。六曰木,为柷,为敔,为雅, 为应。七曰匏,为笙,为竽,为巢,巢,大笙也;为和,和,小笙也。八曰竹,为 箫,为管,为篪,为笛,为舂牍。此其乐器也。

  初,祖孝孙已定乐,乃曰大乐与天地同和者也,制《十二和》,以法天之成数, 号《大唐雅乐》:一曰《豫和》二曰《顺和》,三曰《永和》,四曰《肃和》,五 曰《雍和》,六曰《寿和》,七曰《太和》,八曰《舒和》,九曰《昭和》,十曰 《休和》,十一曰《正和》,十二曰《承和》。用于郊庙、朝廷,以和人神。孝孙 已卒,张文收以为《十二和》之制未备,乃诏有司釐定,而文收考正律吕,超居郎 吕才叶其声音,乐曲遂备。自高宗以后,稍更其曲名。开元定礼,始复遵用孝孙 《十二和》。其著于礼者:

  一曰《豫和》,以降天神。冬至祀圆丘,上辛祈谷,孟夏雩,季秋享明堂,朝 日,夕月,巡狩告于圆丘,燔柴告至,封祀太山,类于上帝,皆以圜钟为宫,三奏; 黄钟为角,太簇为徵,姑洗为羽,各一奏,文舞六成。五郊迎气,黄帝以黄钟为宫。 赤帝以函钟为徵,白帝以太簇为商,黑帝以南吕为羽,青帝以姑洗为角,皆文舞六 成。

  二曰《顺和》,以降地祇。夏至祭方丘,孟冬祭神州地祇,春秋社,巡狩告社, 宜于社,禅社首,皆以函钟为宫,太簇为角,姑洗为徵,南吕为羽。各三奏,文舞 八成。望于山川,以蕤宾为宫,三奏。

  三曰《永和》,以降人鬼。时享、禘祫,有事而告谒于庙,皆以黄钟为宫,三 奏;大吕为角,太簇为征,应钟为羽,各二奏。文舞九成。祀先农,皇太子释奠, 皆以姑洗为宫,文舞三成;送神,各以其曲一成。蜡兼天地人,以黄钟奏《豫和》, 蕤宾、姑洗、太族奏《顺和》,无射、夷则奏《永和》,六均皆一成以降神,而送 神以《豫和》。

  四曰《肃和》,登歌以奠玉帛。于天神,以大吕为宫;于地祇,以应钟为宫; 于宗庙,以圜钟为宫;祀先农、释奠,以南吕为宫;望于山川,以函钟为宫。

  五曰《雍和》,凡祭祀以入俎。天神之俎,以黄钟为宫;地祇之俎,以太簇为 宫;人鬼之俎,以无射为宫。又以彻豆。凡祭祀,俎入之后,接神之曲亦如之。

  六曰《寿和》,以酌献、饮福。以黄钟为宫。

  七曰《太和》,以为行节。亦以黄钟为宫。凡祭祀,天子入门而即位,与其升 降,至于还次,行则作,止则止。其在朝廷,天子将自内出,撞黄钟之钟,右五钟 应,乃奏之,其礼毕,兴而入,撞蕤宾之种,左五钟应,乃奏之。皆以黄钟为宫。

  八曰《舒和》,以出入二舞,及皇太子、王公、群后、国老若皇后之妾御、皇 太子之宫臣,出入门则奏之。皆以太族之商。

  九曰《昭和》,皇帝、皇太子以举酒。

  十曰《休和》,皇帝以饭,以肃拜三老,皇太子亦以饭。皆以其月之律均。

  十一曰《正和》,皇后受册以行。

  十二曰《承和》,皇太子在其宫,有会以行。若驾出,则撞黄钟,奏《太和》。 出太极门而奏《采茨》,至于嘉德门而止。其还也亦然。

  初,隋有文舞、武舞,至祖孝孙定乐,更文舞曰《治康》,武舞曰《凯安》, 舞者各六十四人。文舞:左籥右翟,与执纛而引者二人,皆委貌冠,黑素,绛领, 广袖,白绔,革带,乌皮履。武舞:左干右戚,执旌居前者二人,执鼗执鐸皆二人, 金錞二,舆者四人,奏者二人,执铙二人,执相在左,执雅在右,皆二人夹导,服 平冕,余同文舞。朝会则武弁,平巾帻,广袖,金甲,豹文绔,乌皮华。执干戚 夹导,皆同郊庙。凡初献,作文舞之舞;亚献、终献,作武舞之舞。太庙降神以文 舞,每室酌献,各用其庙之舞。禘祫迁庙之主合食,则舞亦如之。仪凤二年,太常 卿韦万石定《凯安舞》六变:一变象龙兴参墟;二变象克定关中;三变象东夏宾服; 四变象江淮平;五变象猃狁伏从;六变复位以崇。象兵还振旅。

  初,太宗时,诏秘书监颜师古等撰定弘农府君至高祖太武皇帝六庙乐曲舞名。 其后变更不一,而自献祖而下庙舞,略可见也。献祖曰《光大之舞》,懿祖曰《长 发之舞》,太祖曰《大政之舞》,世祖曰《大成之舞》,高祖曰《大明之舞》,太 宗曰《崇德之舞》,高宗曰《钧天之舞》,中宗曰《太和之舞》,世祖曰《大成之 舞》,高祖曰《大明之舞》,太宗曰《崇德之舞》,高宗曰《钧天之舞》,中宗曰 《太和之舞》,睿宗曰《景云之舞》,玄宗曰《大运之舞》,肃宗曰《惟新之舞》, 代宗曰《保大之舞》,德宗曰《文明之舞》,顺宗曰《大顺之舞》,宪宗曰《象德 之舞》,穆宗曰《和宁之舞》,敬宗曰《大钧之舞》,文宗曰《文成之舞》,武宗 曰《大定之舞》,昭宗曰《咸宁之舞》,其余阙而不著。

  唐之自制乐凡三大舞:一曰《七德舞》,二曰《九功舞》,三曰《上元舞》。

  《七德舞》者,本名《秦王破阵乐》。太宗为秦王,破刘武周,军中相与作 《秦王破阵乐》曲。及即位,宴会必奏之,谓侍臣曰:“虽发扬蹈厉,异乎文容, 然功业由之,被于乐章,示不忘本也。”右仆射封德彝曰:“陛下以圣武戡难,陈 乐象德,文容岂足道哉!”帝矍然曰:“朕虽以武功兴,终以文德绥海内,谓文容 不如蹈厉,斯过矣。”乃制舞图,左圆右方,先偏后伍,交错屈伸,以象鱼丽、鹅 鹳。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,被银甲执戟而舞,凡三变,每变为四阵,象击 刺往来,歌者和曰:“秦王破阵乐”。后令魏征与员外散骑常侍褚亮、员外散骑常 侍虞世南、太子右庶子李百药更制歌辞,名曰《七德舞》。舞初成,观者皆扼腕踊 跃,诸将上寿,群臣称万岁,蛮夷在庭者请相率以舞。太常卿萧瑀曰:“乐所以美 盛德,形容而有所未尽,陛下破刘武周,薛举、窦建德、王世充,原图其状以识。” 帝曰:“方四海未定,攻伐以平祸乱,制乐阵其梗概而已。若备写禽获,今将相有 尝为其臣者,观之有所不忍,我不为也。”自是元日、冬至朝会庆贺,与《九功舞》 同奏。舞人更以进贤冠,虎文袴,崽蛇带,鸟皮鞾,二人执旌居前。其后更号《神 功破阵乐》。

  《九功舞》者,本名《功成庆善乐》。太宗生于庆善宫,贞观六年幸之,宴从 臣,赏赐闾里,同汉沛、宛。帝欢甚,赋诗,起居郎吕才被之管弦,名曰《功成庆 善乐》,以童儿六十四人,冠进德冠,紫袴褶,长袖,漆髻,屣履而舞,号《九功 舞》。进蹈安徐,以象文德。麟德二年诏:“郊庙、享宴奏文舞,用《功成庆善乐》, 曳履,执绋,服袴褶,童子冠如故,武舞用《神功破阵乐》,衣甲,持戟,执纛者 被金甲,八佾,加箫、笛、歌鼓,列坐县南,若舞即与宫县合奏。其宴乐二舞仍别 设焉。”

  《上元舞》者,高宗所作也。舞者百八十人,衣画云五色衣,以象元气。其乐 有《上元》、《二仪》、《三才》、《四时》、《五行》、《六律》、《七政》、 《八风》、《九宫》、《十洲》、《得一》、《庆云》之曲,大祠享皆用之。至上 元三年,诏:“惟圆丘,方泽、太庙乃用,余皆罢。”又曰:“《神功破阵乐》不 入雅乐,《功成庆善乐》不可降神,亦皆罢。”而效庙用《治康》、《凯安》如故。

  仪凤二年,太常卿韦万石奏:“请作《上元舞》,兼奏《破阵》、《庆善》二 舞。而《破阵乐》五十二徧,著于雅乐者二徧;《庆善乐》五十徧,著于雅乐者一 徧;《上元舞》二十九徧,皆著于雅乐。”又曰:“《云门》、《大咸》、《大磬》、 《大夏》,古文舞也。《大濩》、《大武》,古武舞也。为国家者,揖让得天下, 则先奏文舞;征伐得天下,则先奏武舞。《神功破阵乐》有武事之象,《功成庆善 乐》有文事之象,用二舞,请先奏《神功破阵乐》。”初,朝会常奏《破阵舞》, 高宗即位,不忍观之,乃不设。后幸九成宫,置酒,韦万石曰:“《破阵乐》舞, 所以宣扬祖宗盛烈,以示后世,自陛下即位,寝而不作者久矣。礼,天子亲总干戚, 以舞先祖之乐。今《破阵乐》久废,群下无所称述,非所以发孝思也。”帝复令奏 之,舞毕,叹曰:“不见此乐垂三十年,追思王业勤劳若此,朕安可忘武功邪!” 群臣皆称万岁。然遇飨燕奏二乐,天子必避位,坐者皆兴。太常博士裴守真以谓 “奏二舞时,天子不宜起立”。诏从之。及高宗崩,改《治康舞》曰《化康》以避 讳。武后毁唐太庙。《七德》、《九功》之舞皆亡,唯其名存。自后复用隋文舞、 武舞而已。

  燕乐。高祖即位,仍隋制设九部乐:《燕乐伎》,乐工舞人无变者。《清商伎》 者,隋清乐也。有编钟,编磬、独弦琴,击琴、瑟、奏琵琶、卧箜篌、筑、筝、节 鼓皆一;笙、笛、箫、篪、方响、跋膝皆二。歌二人,吹叶一人,舞者四人,并习 《巴渝舞》。《西凉伎》,有编钟、编磬皆一;弹筝、扫筝,臣箜篌、竖箜篌、琵 琶。五弦笙、萧、觱篥、小觱篥、笛、横笛、腰鼓、齐鼓、檐鼓皆一;铜钹二,贝 一。白舞一人,方舞四人。《天竺伎》,有铜鼓,羯鼓、都昙鼓、毛员鼓,觱篥, 横笛,凤首箜篌,琵琶、五弦,贝,绋一;铜钹二,舞者二人。《高丽伎》,有弹 筝、扫筝、凤首箜篌、卧箜篌、竖箜篌、琵琶,以蛇皮为槽,厚寸余,有鳞甲。楸 木为面,象牙为捍拨,画国王形。又有五弦、义觜、笛、笙、葫芦笙、箫、小觱篥、 桃皮觱篥、腰鼓、齐鼓、檐鼓、龟头鼓、铁版、贝、大觱篥。胡旋舞,舞者立球上, 旋转如风。《龟兹伎》,有弹筝、竖箜篌、琵琶、五弦、横笛、笙、萧、觱篥、答 腊鼓、毛员鼓、都昙鼓,侯提鼓、鸡娄鼓、腰鼓、齐鼓、檐鼓、贝,皆一;铜钹二。 舞者四人。设五方师子,高丈余,饰以方色。每师子有十二人,画衣,执红拂,首 加红袜,谓之师子郎。《安国伎》,有竖箜篌、琵琶、五弦、横笛、箫、觱篥、正 鼓、和鼓、铜钹,皆一;舞者二人。《疏勒伎》,有坚箜篌、琵琶、五弦、箫、横 笛、觱篥、答腊鼓、羯鼓、侯提鼓、腰鼓、鸡娄鼓,皆一;舞者二人。《康国伎》, 有正鼓、和鼓,皆一;笛、铜钹,皆二。舞者二人。工人之服皆从其国。

  隋乐,每奏九部乐终,辄奏《文康乐》,一曰《礼毕》。虁腾时,命削去之, 其后遂亡。及平高昌,收其乐。有竖箜篌、铜角,一;琵琶、五弦、横笛、箫、觱 篥、答腊鼓、腰鼓、鸡娄鼓、羯鼓,皆二人。工人布巾,袷袍,锦襟,金铜带,画 绔。舞者二人,黄袍袖,练襦,五色绦带,金铜耳珰;赤鞾。自是初有十部乐。

  其后因内宴,诏长孙无忌制《倾杯曲》,魏征制《乐社乐曲》,虞世南制《英 雄乐曲》。帝之破窦建德也。乘马名黄骢骠,及征高丽,死于道,颇哀惜之,命乐 工制《黄骢叠曲》四曲,皆宫调也。

  五弦,如琵琶而小,北国所出,旧以木拨弹,乐工裴神符初以手弹,太宗悦甚, 后人习为扫琵琶。

  高宗即位,景云见,河水清,张文收采古谊为《景云河清歌》,亦名燕乐。有 玉磬、方响、扫筝、筑、卧箜篌、大小箜篌、大小琵琶、大小五弦、吹叶、大小笙、 大小觱篥、箫、铜钹、长笛、尺八、短笛,皆一;毛员鼓、连鞉鼓、桴鼓、贝,皆 二。每器工一人,歌二人。工人绛袍,金带,乌鞾。舞者二十人。分四部:一《景 云舞》,二《庆善舞》,三《破阵舞》,四《承天舞》。《景云乐》,舞八人,五 色云冠,锦袍,五色袴,金铜带。《庆善乐》,舞四人,紫袍,白袴。《破陈乐》, 舞四人,绫袍,绛袴。《承天乐》,舞四人,进德冠,紫袍,白袴。《景云舞》, 元会第一奏之。

  高宗以琴曲浸绝,虽有传者,复失宫商,令有司脩习。太常丞吕才上言:“舜 弹五弦之琴,哥《南风》之诗,是知琴操曲弄皆合于歌。今以御《雪诗》为《白雪 歌》。古今奏正曲复有送声,君唱臣和之义,以群臣所和诗十六韵为送声十六节。” 帝善之,乃命太常著于乐府。才复撰《琴歌》、《白雪》等曲,帝亦制歌词十六, 皆著乐府。

  帝将伐高丽,燕洛阳城门,观屯营教舞,按新征用武之势,名曰《一戎大定乐》, 舞者百四十人,被五采甲,持槊而舞,歌者和之,曰“八弦同轨乐。”象高丽平而 天下大定也。及辽东平,行军大总管李勣作《夷来宾》之曲以献。

  调露二年,幸洛阳城南楼,宴群臣,太常奏《六合还淳》之舞,其容制不传。

  高宗自以李氏老子之后也,于是命乐工制道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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